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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名称:河北省通信质监中心
电话:0311-88635379
地址:青园街
邮编:050021


个人资格申请-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变更


资格延续及变更

第十条 《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证书》有效期为5年。期限届满后需要延续的,持证人员应当在《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质证书》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,向所在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其指定的机构提出延续申请,申请程序、时间与初次申请资格时相同,并提供下列材料:
(一)本人填写的延续申请表1份;
(二)近五年来,从事通信建设工作业绩及证明:
管理过1项投资额在 100万以上(含)、或2项投资额在50万以上(含)、或4项投资额在30万以上(含)的通信建设工程、或年累计完成合同额在30万以上(含)的通信建设工程;
提供以上业绩证明;(验收证书及能证明该工程概况、投资规模的材料、及能证明本人在工程中所起作用的材料)
(三)《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证书》原件。
(四)申请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。
(五)如有技术职称晋升,须提供现任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。
    第十三条 凡遗失者,需经本单位证明批准后,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发。
第十四条  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变更工作单位后,需办理证书变更手续。变更程序为:
(一) 填写变更申请表,由原单位和现单位分别提供证明;
(二) 将变更申请表报到通信管理局;
(三) 通信管理局审查合格后,在《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证书》上做单位变更。通信管理局变更完成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。
(四) 变更完成后汇总送中国通信企业协会(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)备案。
第十五条  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,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根据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取消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并收回证书或5年内不再受理其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申请的处理。
表格下载:
1、
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延续汇总表
2、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证书变更申请表
3、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证书补办申请表


 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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