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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名称:河北省通信质监中心
电话:0311-88635379
地址:青园街
邮编:050021


资格证书延续、变更问题


(一)延续程序
《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》有效期为5年。期限届满后需要延续的,持证人员应当在《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》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,向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申请,并提供下列材料:
1、申请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应当提交的全部资料;
2、继续教育证明;
3、申请人的《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资格证书》。
(二)变更程序
持有《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》人员的证书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,应当在30天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。
(三)证书补办、变更手续
1、个人资格证书丢失办理补办手续问题。
个人资格证书丢失,应在报纸或网站上申明后,填写补办证书申请单,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补办申请并附登报申明原件或网站声明复印件,省通信管理局审查同意后,将同意补办申请单及附件报部,由部负责补办。
2、个人资格证书变更。
《通信建设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》变更所在单位名称,应填写《个人资格变更申请单》,并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和现单位同意接收证明,附原资格证书,省通信管理局审查同意后,报部进行变更。其他信息变更,由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变更。


表格下载:概预算资格变更附表

 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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